《關于公布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報》政策解讀
現就《關于公布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報》(以下簡稱《通報》)的相關情況作如下解讀:
一、組織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必要性
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,是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”的重要內容,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,是保證政令暢通的制度保障,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,推進“放管服”改革,持續優化營商環境,根據保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開展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和順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〔2022〕-53)的要求,縣司法局組織了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。
二、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過程
根據順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部署了全縣的清理工作,明確了指導思想、清理范圍、清理依據、清理職責、處理方式,提出清理要求。清理結果已于政府文件形式向社會公布。
三、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結果
縣司法局組織對全縣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,共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14件。經縣政府同意,現將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通報如下:因新文件替代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,因超過兩年有效期宣布失效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,確定保留行政規范性文件12件。